关于征求《关于合力建设“中国视谷” 加快推进视觉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杭州市经信局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试点建设,打造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10个以上。实施100项标志性视觉智能场景应用。构建智能化感知网络和多样化泛在算力,优化开源开放生态。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数字经济联合会”,作者/杭州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全面构建万亿级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建设“中国视谷”标志性产业名片,加快推进视觉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合力建设“中国视谷”加快推进视觉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市经信局电子处1223室;

联系电话:0571-85257161;

电子邮箱:294166783 qq.com。

附件:关于合力建设“中国视谷”加快推进视觉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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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力建设“中国视谷”加快推进视觉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以打造万亿级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为核心,以视觉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建设“中国视谷”标志性产业名片为重点,加快培育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到2027年,将杭州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全球重要的视觉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产业集聚地、成果转化首选地、产业生态最优地、产业名片示范地、高标准建成“中国视谷”。

——提升产业基础。视觉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达到4000亿元,总体规模达到1万亿元。培育千亿级企业2家,细分赛道领军企业30家。开发新产品新应用1000个。

——突破核心技术。突破视觉智能关键技术100项,核心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领域建立多源可供体系,实现备份系统全覆盖。引进领军人才100人以上。

——优化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试点建设,打造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10个以上。实施100项标志性视觉智能场景应用。构建智能化感知网络和多样化泛在算力,优化开源开放生态。

——建设产业名片。放大国家首批产业名片试点城市效应,举办视觉智能全球影响力活动,“中国视谷”经济地标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国家产业名片标杆示范。

三、产业方向与空间布局

(一)产业方向

围绕“数字安防-视觉智能-智能物联”的产业跃升主路径,重点发展“三层七端”,明确产业发展细分领域赛道。

1.基础层。

智能芯片。重点发展高端AI视觉芯片、VR/AR专用芯片、高性能模拟芯片和数模混合芯片,嵌入式系统、存储器、处理器、服务器等。传感器和光学器件。重点发展CMOS图像传感器、高精密光学镜头和模组、红外传感、激光传感、毫米波传感等。存储显示设备。重点发展超高清编解码器、大型网络存储、超高清显示设备等。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发展分布式计算、边缘计算、云原生、云服务和云应用、数据可视化等。

2.技术层。

感知智能。加强光学感知、光电感知、生物识别、雷达成像、核磁成像、超声成像等技术攻关和融合应用。认知智能。突破机器视觉、视觉交互、视觉测量、视觉生成、NLP、跨媒体转化、VR/AR、推理决策等关键技术。平台智能。推动视觉开源框架、操作系统、开放平台等发展。

3.应用层。

重点发展数字安防、工业视觉、医学影像、自动驾驶、智能生活及办公、虚拟现实及元宇宙、特殊成像7个三级赛道。

数字安防。发展多模态生物识别设备、超高清摄像机及视频监控系统、多传感器集成安防设备等细分四级赛道,推进“安防+AI”产品和解决方案规模化应用。

工业视觉。发展光源、工业镜头、工业相机、超高清工业内窥镜、自动光学检测设备、X射线工业检测设备、三维扫描测量设备、无人搬运车、装配机器人等细分四级赛道,拓展视觉智能技术在工业生产制造全流程深度应用。

医学影像。发展多模态内窥镜、超高清术野摄像机、直接数字平板X线成像系统、医用3D扫描成像、影像大数据、脑机接口、手术机器人等细分四级赛道,运用视觉智能技术推动医学影像全数据互联互通互认。

自动驾驶。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智能系统、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及智能系统、车载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智能座舱、车间传输、高精度地图、车路协同及空地协同解决方案等细分四级赛道。建立智能网联车辆测试示范应用区,建设智能驾驶测试平台,推动L3及以上高级别智能驾驶应用落地,加快杭州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

智能生活及办公。发展智能门锁、扫地机器人等智能终端设备、智能家居平台以及全屋智能解决方案、超高清会议终端设备、远程会议加密控制设备、远程会议整体解决方案等细分四级赛道。推动视觉智能技术在海量消费级市场广泛应用。

虚拟现实及元宇宙。开发VR/AR引擎及一体机、虚拟现实内容采集制作、AR/VR虚拟人等细分四级赛道。加强AIGC类大模型开发和应用,推动元宇宙全领域深度应用。

特殊成像。发展红外热像、紫外成像、气体成像等特殊成像终端设备。推进特殊成像云系统建设,全面拓展特殊成像产品应用领域。

(二)空间布局

构建“一园窗口、双核引领、四区协同、全域联动”的空间布局。滨萧特别合作园为窗口园区,集中展现“中国视谷”发展风貌和核心成果。萧山区和高新区(滨江)为引领发展的产业核,充分发挥两区联动优势,打造核心产业承载地和产业共富示范区。加强产业核与余杭区创新核、钱塘区智造核的协同,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培育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视觉智能产业集群。全域联动共建产业生态圈,形成一批视觉智能创新产品和典型应用,逐步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延伸,打造视觉智能第一城。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形成国际竞争力企业梯队

1.培育优质企业强链。深入实施“雄鹰计划”“鲲鹏计划”,支持企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产业链主导地位、并购重组、国际精准合作等,培育链主企业。支持企业瞄准全球市场开展资源配置和生态构建。到2027年,培育链主企业5家。(市经信局)

2.招引重大项目补链。迭代视觉智能产业链招商图谱,实施靶向招商。吸引跨国公司和央企来杭设立视觉智能业务中心、研发机构等。发挥视觉智能产业基金等作用,加强招投联动。到2027年,招引视觉智能重点项目100个,产业投资800亿元。[市投促局、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

3.促进融合发展稳链。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建立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10个以上。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配套专家”企业梯队,形成视觉智能重点生态伙伴企业50家以上。定期组织对接活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

4.推动产业协同布局。围绕“一园窗口、双核引领、四区协同、全域联动”空间布局,推动优质企业和新增项目向重点区域集聚。争创数字安防及网络通信、集成电路等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到2027年,培育省级集群核心区(协同区)10个以上。[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区、县(市)]

5.全力打造窗口园区。落实部省合作协议,形成合力推进机制。推动窗口园区拓展产业空间,推进视谷创新中心、“视谷之窗”产业综合体等实体建设。发挥视觉智能产业基金牵引作用,优先向窗口园区导入项目。在政策及综合资源方面对园区给予支持。到2027年,成为城市产业名片展示窗口。(萧山区、滨江区、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6.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以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萧山经开区、未来科技城、钱塘新区、富阳经开区、青山湖科技城、桐庐经开区等平台为重点,创建视觉智能“新星”产业群和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到2027年,创建省级“新星”产业群和未来产业先导区10个以上。[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

(三)强化创新能力强基,塑造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

7.加强关键技术攻关。依托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高校院所,加强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混合增强智能等基础研究。聚焦视觉智能芯片、核心器件等,支持企业、机构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和省“尖兵”“领雁”项目。持续征集视觉智能技术攻关清单,通过市重大科技专项给予支持。每年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0项以上。(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8.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视觉智能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成立市视觉智能产业研究院。到2027年,创建省级以上共性技术研发平台5个以上。(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9.加强人才引进培育。抓好国家和省级海外引才等重大人才计划,深入实施“西湖明珠工程”,到2027年,力争50名以上相关领域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持续推进集成电路等领域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0.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建设视觉智能领域概念验证中心,打通成果转移转化关键节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成果转化园等载体。到2027年,创建视觉智能相关市级概念验证中心3个以上。(市科技局)

(四)开展融合应用示范,挖掘首创型数实融合场景

11.拓展生产制造领域应用场景。打造应用视觉技术的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实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监控、环保监测等动态感知与智能决策。推广工业可视化、缺陷检测和定位引导等应用。面向高精度工业生产场景,探索“超高清+5G+AI”应用。(市经信局)

12.拓展社会治理领域应用场景。提升“城市大脑”开发应用水平,推动交通、城管、治安等领域大规模视觉智能应用。建设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实施一批智能超高清安防监控应用项目。推动视觉智能在防灾减灾、质量安全与溯源等方面应用。(市数据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13.拓展民生服务领域应用场景。深化视觉智能在智慧养老、未来社区、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应用。争取智能网联车辆上路通行试点,开展L3/L4上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开展城市空中交通、物流运输服务,开展低空配送、载人试点应用。(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

14.拓展数字文旅领域应用场景。深化虚拟现实与文旅行业有机融合,支持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市文广旅游局)

(五)加强品牌标准建设,树立国家级产业名片

15.树立“中国视谷”城市产业名片。结合国家城市产业名片建设和“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加强品牌塑造和宣传,打造国家级产业名片标杆示范。推动工业文化中心长三角工业文化创新研究院落地建设。[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

16.举办全球影响力赛事活动。支持成立视觉智能国家级产业联盟,落地永久活动会址。举办全国视觉智能产业高峰论坛等高端会议活动和各类论坛赛事,打造视觉智能国际会议品牌。[市经信局,相关区、县(市)]

1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布局视觉智能核心专利、基础专利。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提升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

(六)优化布局数字基建,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18.优化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筹划建设市算力中心,推动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中心、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力争算力总量达到7EFLOPS,新建大型以上数据中心PUE值不超过1.25,数据中心服务器上架率70%以上。(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19.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应用,争取6G网络应用示范和率先部署。创新运营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市经信局)

四、政策保障

(一)支持龙头企业

1.支持链主企业构建生态。鼓励链主企业加大上下游生产配套企业订单,按年度执行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链主企业2%、3%、5%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0万元;对年度执行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达到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亿元、2亿元的奖励。具体参照《杭州市智能物联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市经信局)

2.加快培育视觉智能总部企业。对首次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的总部企业,予以梯度资金奖励。星级评定等次提升的,按照标准予以差额奖励。具体参照《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市发改委)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奖励。具体参照《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市经信局)

(二)支持窗口园区

4.支持提升工业用地开发强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除特殊工艺要求的产业外,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有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3.5左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创新优化项目用地供给。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制造类小微企业园或工业标准厂房,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在保持用地性质、用途不变前提下,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可将一定比例的地上建筑面积转让给核心配套企业。具体参照《杭州市智能物联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持续保障指标需求。对中国视谷”窗口园区建设给予必要的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配置。视觉智能相关市属国企、科研院所、要素平台、活动赛事等优先考虑窗口园区。重大项目关键配套工艺经评审,在窗口园区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市经信局、市规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三)支持科技创新

7.支持申报重大科技项目。在杭企业获得国家、省视觉智能科技项目,上级明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的,按要求给予资助;上级无明确规定配套资金比例的,经审定后按照实际到位国家、省级补助经费25%的比例给予支持。(市科技局)

8.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对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技术项目,给予其研发投入6%、8%、10%的补助,最高补助1亿元;对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亿元、100亿元的技术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2亿元、5亿元的奖励。具体参照《杭州市智能物联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实施。支持视觉智能芯片开发应用,具体参照《杭州市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市经信局)

9.支持创建高能级平台。对新认定的视觉智能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补助。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按照省有关要求,市区两级落实配套资金。(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0.加大人才引育。授权符合条件的视觉智能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推动人才待遇落实。加强高校视觉智能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推动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具有杭州特色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1.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杭州科创基金投资引导作用,支持视觉智能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壮大做实和高质量运作视觉智能产业基金。(市国资委)

(四)推广应用示范

12.支持首台(套)产品应用。编制视觉智能终端首台(套)产品推广指南,对符合指南要求,且前三年营收年均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年度首台(套)产品对非关联方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按销售额的2%、3%、5%给予补助,单个产品最高补助2000万元。具体参照《杭州市智能物联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市经信局)

(五)支持品牌标准

13.支持举办高层级活动。支持企业、机构主办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峰会、发布会等,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参照《杭州市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实施。(市商务局)

14.支持开展大型推介活动。支持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参照《杭州市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实施。(市商务局)

(六)数字新基建

15.支持视觉智能新基建项目。运营后的新基建项目按年度非关联交易服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6%、8%、10%的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具体参照《杭州市智能物联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市经信局)

(七)实施方式

相关区、县(市)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专项政策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兑现政策。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根据区、县(市)产业扶持投入和工作成效进行奖补。市级财政年度奖补支持额度不超过区、县(市)财政实际支持资金,各级政府支持资金不超过企业项目全部投入的30%。

各区、县(市)每年一季度将上年度视觉智能产业发展情况和工作绩效总结,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进行评估分档,向窗口园区作必要倾斜,形成市级资金奖补分配方案,报分管市领导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切块奖补到各区、县(市)。

上述政策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政策执行时间期限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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