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让执法更高效精准

晶报
佚名
再过几天,深圳“刷脸”执法电子警察将开始启用,深圳交警将开展一周宣传过渡,5月1日正式执法。全市启用40套“刷脸”执法电子警察主要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在机动车道行驶,以及“...

再过几天,深圳“刷脸”执法电子警察将开始启用,深圳交警将开展一周宣传过渡,5月1日正式执法。全市启用40套“刷脸”执法电子警察主要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在机动车道行驶,以及“失驾”的交通违法。

今年3月2日22时03分许,郑某驾驶出租车,沿罗湖文锦南路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春风路口时,与西往东方向由尹某云(外卖人员)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后,出租车避让中冲上路口东北角的安全岛,再与在安全岛上等候通行的邓某(骑自行车)、廖某福(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人员)及行人陈某濠碰撞,造成廖某福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往,处理类似的交通事故难度很大,且交警的非现场执法的查处对象只能是车,而不能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人,以致各种躲避行政、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理,隐患也因此得不到消除,眼下有了“刷脸”执法,一些违法行为将无法遁形。

违法行为被抓拍后,深圳交警后台数据将迅速比对,快速锁定违法人和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到当事人。这种利用人工智能精准执法的方式,相对于既有的执法模式是一个质的飞跃,也是物联网+政务的有效探索。

昨天是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发表两周年,两年来,中国的网信事业突飞猛进,数字领域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善于利用互联网优势,着力在融合、共享、便民、安全上下功夫,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做到心中有数。”深圳交警试点“刷脸”执法,无疑是用互联网思维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生动范例。

当然,最新互联网科技的运用是一方面,执法还是离不开人,同时,在运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执法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好公众隐私,这一点,也是确保网络安全的题中之义。

THEEND

最新评论(评论仅代表用户观点)

更多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