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典型性信息泄露事件一览表

2020-01-02 11:18:45
杨业良
信息安全
近几年来,信息或数据泄露事件连年加剧。据风险数据公司RBS统计,仅在2019年前9个月的时间里,公开泄露事件已发生5183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3.3%),数据泄露条数达79亿(较去年同期增长112%)。原因非常简单,世界正在走向大数据、云和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而数字化的信息泄露程度加剧是常态。

近几年来,信息或数据泄露事件连年加剧。据风险数据公司RBS统计,仅在2019年前9个月的时间里,公开泄露事件已发生5183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3.3%),数据泄露条数达79亿(较去年同期增长112%)。原因非常简单,世界正在走向大数据、云和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而数字化的信息泄露程度加剧是常态。毫无疑问,2019年再次成为大规模信息泄露的又一年。

信息泄露事件自2013年开始已经连续6年突破历史记录,根本原因在于全社会对网络安全的认知和保护能力均落后于网络与信息技术应用的爆发式增长,两者之间出现极大裂痕。信息泄露事件不断攀升,随着万物互联的数字世界的来临,人们对数字技术的严重依赖,这一趋势会将更加严重。信息泄露的途径主要分为内部人员或第三方合作伙伴泄露,信息系统无法杜绝漏洞,机构本身的防护机制不健全,对数据的重要程度不敏感,以及对安全配置的疏忽大意等问题。

欣慰的是,2019年1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处罚,包括:

第四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二)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三)致使泄露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用户信息五万条以上的;

(四)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五)造成他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八)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另外,2020年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将进入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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