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地铁安保人员拖拽女乘客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其实平时随便到网上一搜,就能看到海量的“走光”视频、照片和层出不穷的个人隐私。
对于一些明星而言,本着个人意愿“让渡”自己部分隐私权,也许能获得一些热点曝光度和知名度;但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既没有“曝光”的必要,也没有“让渡”自己隐私权的意愿,更不想自己的隐私被人晒到网上。
我们所谓的隐私,自然是自己不愿让别人知道的事,不为他人所知的秘密。大数据时代,便捷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条件让个人隐私几乎无处遁形,在社会准则不断规范的情况下,依然会出现个人、自媒体(个人或团体)为证明自己“能力多牛”或蹭热度发布一些照片、公布一段视频之类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而那些被伤害的心灵、那些被侵犯的权利,则被一条条跟帖的聒噪和一声声议论的宣泄所淹没,更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妄自非议。
当前社会,为了安全和管理的方便,街道、社区、小区、门店、电梯等地方都安装了摄像头,再加上现在形影不离的手机,整个社会几乎处于一种无时无刻被“窥视”、被拍摄的状态。
大数据时代,我们的个人信息无处不在,户口本上有我们绝大部分信息,单位的档案有我们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个人详细情况,医院电子档案有我们基础信息和病史,购房、办理手机卡都是需要留取个人基本信息;简历招聘品台,各类手机app软件安装就要求允许访问位置信息、读取通信录、照片、短信、机器识别码,甚至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指纹识别……
这些机构或公司我们又不得不予以信任。如果这一层信任都丧失了,或许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可是这种忧患又不定时出现,否则我们不会时不时就接到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推送短信,收到不知名的邮购刊物。
网上披露了各种泄露隐私的事件,你刚在看房软件注册浏览,就有好多房产经纪人联系你买房;你刚买了房,立即就有好多家装修公司给你打电话;你房子刚装修完,就有专业去甲醛的人给你打电话了;你刚买了茶具,不久卖茶叶的电话就打来了;谁动了我们的隐私?
很多人不断滋生“欲望”,抱着窥探的心态,怀着猎奇的目的,网上一出现此等热点,刚好正中下怀,趋之若骜。正是因为存在这种窥私、猎奇的欲望土壤,才会有好事者投其所好,在网上“争奇斗艳”,而其他人的隐私权则被抛诸脑后。
面对发达的信息技术,无论是自律还是立法都显得捉襟见肘,当社会的隐私伦理尚未形成时,大家还是出门在外还是注意好自身。还有一点就是由于缺乏隐私保护的意识,我们现在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裸奔者”了。
现代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每个人依然是自然人和社会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也就是常说的公序良俗。不管是谁,在享受自身自由的时候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他人隐私既在法律上予以保护,也是伦理道德层面不可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