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

《意见》强调,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实施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优质科技型企业合理制定上市规划,抓住注册制改革契机上市融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翼智云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各方风险管理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督促在粤各类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稳健经营。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助力。

2月21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拓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推动科技公共信息资源合理适度开放。

推动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意见》显示,推动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广东将推动省、市、县(市、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统筹联动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广东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国家和省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支持原创核心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突破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培育设立概念验证基金。支持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积极培育扶持会员及服务对象为天使投资人的联合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创业投资,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创业投资企业发行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券提供增信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畅通创业投资资本退出渠道。

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支持

《意见》强调,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实施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优质科技型企业合理制定上市规划,抓住注册制改革契机上市融资。推动各地市完善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补助政策,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省战略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开展以产业链“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的并购重组。支持推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有条件的地市设立服务基地、工作站或建立定点联系人制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提升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效能,不断丰富服务工具和融资产品,推动“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高效运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引导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发行含转股条件的科创票据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通过股债联动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科技型企业通过专利许可资产支持计划等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直接融资。支持国家高新区建设主体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回收资金用于扩大科技创新领域投资。

此外,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各方风险管理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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