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维权”整治再加码 金融灰产识别标准拟推行

经济观察报
汪青
金融领域非法职业代理灰产(以下简称金融灰产)现象正日益呈现出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本文来自经济观察报,作者/汪青。

金融领域非法职业代理灰产(以下简称金融灰产)现象正日益呈现出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2月19日,记者从业内获悉,针对“代理维权”等金融灰产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了《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中国银行业应对“代理维权”灰产识别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识别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金融灰产及违反投诉举报秩序行为对会员单位经营与服务的负面影响,同时解决各会员单位单独应对黑灰产面临的识别难度大、难以形成合力等困难。

“《工作指引》和《识别标准》对于整个行业发展肯定是利好消息,特别是互联网银行以及信用卡业务规模较大的银行,一直以来它们都是金融灰产受害重灾区。其中《识别标准》,应该是业内首份对金融灰产进行详细归纳、定义的文件,并且给出了具体表现形式细则和需要提供的证据。”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亦认为,《识别标准》明确了金融灰产标准,能够弥补此前相关机构在风控环节的不足和管理漏洞。同时,也有利于打破“谁闹谁有理”的怪圈,净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行业步入“敢贷款、愿还款”的良性循环。

记者注意到,《识别标准》中将金融灰产主要归纳为羊毛党、反催收联盟和恶意投诉三大类。

羊毛党一般是指利用会员单位、卡组织与第三方机构等的用户政策、营销规则等非法或涉嫌非法谋取利益的群体。

反催收联盟则是指一些组织或个人通过伪造虚假证明、缠诉闹访等行为协助逾期客户对抗会员单位的合法催收,并达到恶意逃废债等目的的行为。反催收组织的根本目的为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等(例如加盟会费、每月代接听催收电话费等)。

记者以债务人身份在网络平台上咨询了数位“债务咨询专家”和“法律顾问”,均表示可以支招帮助借款人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并且发送多个成功案例进行推介,但是需要收取咨询费和服务费,费用大约占本金的5%到10%间。

“可以尝试诱导催收员说出违规的话,然后将通话录音发送给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指导你开具贫困证明、收入证明、住院证明等获取延长还款期限的服务,或者我们也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帮你对接贷款的银行和机构,但是费用需要再高一些。”一位“债务咨询专家”在推介时还表示,一般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咨询业务的客户量较大,并且这个时间段通过他们的途径协议延期还款或者减免结清的客户成功率也较高。

实际上,延期还款和减免债务往往也伴随着恶意投诉。所谓恶意投诉是指以灰产支持下投诉为由,要求会员单位满足其逃废个人债务、修改征信逾期、减免息费、索取补偿等不合理诉求。

具体表现为灰产支持下的代理投诉、指导投诉、非本人投诉,此类机构或个人常以“专业代理维权”名义通过违规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吸引、诱导、教唆消费者滥用和强占维权与投诉渠道,滥用监管行政规则,阻挠消费者与会员单位和解或与第三方机构开展纠纷调解,通过夸大或歪曲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诬告要挟会员单位、缠访闹诉、多次重复向监管投诉施压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

此外,《识别标准》中还明确了多种灰产识别手段。比如以金融消费者名义进行非法“代理维权”;提供虚假证据且消费者本人拒绝沟通;个人(非黑灰产)违反投诉秩序;代理人陪同客户进行投诉与举报,以及经灰产指使,缠诉闹访、反复投诉举报。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金融灰产投诉举报及违反投诉举报秩序重灾区的协商还款和息费争议等问题,《工作指引》中对会员单位也提出要求。

具体而言,会员单位应加强营销管理,在与客户订立合同、办理分期业务时,应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确保客户注意和理解条款内容,并向客户主动告知咨询、投诉受理渠道。同时,会员单位应规范催收行为和催收用语,加强催收外包机构管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中国银行业协会还要求会员单位应提升自身金融灰产识别能力,投入科技资源,加强系统保障,通过科技化数字化手段严格核实投诉举报人身份。对于投诉举报人身份存疑的,会员单位应加强手续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人脸或视频核身、线下面对面核实、手机号码三要素核验等;对于确定代理的,会员单位应核验消费者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证实确为消费者本人签署的授权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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