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 电影产业的机遇与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影视作品高效生产。近年来,随着社会物质生活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步提升,创作优质内容影视剧作品成为电影行业面临的现实难题。

本文来自数字经济杂志,作者/张沙。

2022年年底,美国OpenAI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ChatGPT”的新型智能对话机器人应用程序,其主要功能是在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下开展自然语言处理,包括收集数据库信息、学习人类语料库、自我训练更新,能够通过学习人类语料库,生成近乎完美的对话内容,让人在问答式“人机”沉浸中获取知识内容、满足猎奇心理。ChatGPT发布短短5天注册用户超过百万,各行各业在使用ChatGPT后纷纷加入对技术延伸和应用的憧憬之中,一夜之间ChatGPT掀起科技狂欢,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平民化应用的里程碑事件。由于ChatGPT具备从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态内容的生成转换功能,这也使得基于AIGC的影视作品创作成为电影产业畅想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

一、人工智能推进电影产业数字化转型变革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为电影产业革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事实上,全球各大人工智能巨头企业已经在不断部署研发从文本、图像到视频之间的跨模态生成技术,相关技术的突破使得人工智能助力电影内容生产已经成为产业科技应用的前沿方向。比如,美国OpenAI公司基于GPT-3模型开发DALL·E应用,实现了“文本—图像”的自动生成技术,可以通过文本描述来进行图像生产;谷歌DreamFusion模型则更进一步,可以通过输入文本提示实现在光照下的3D模型生产,并能够控制模型的密度、颜色等特性,从而将生成的3D模型融入特定的视觉空间场景之中;Meta发布了Make-A-Video应用,可以通过输入文本提示或直接通过语音对话,来创建新的视频内容,真正实现了“用嘴做视频”。总体而言,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从三个方面助推电影产业的革新发展。

第一,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影视作品高效生产。近年来,随着社会物质生活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步提升,创作优质内容影视剧作品成为电影行业面临的现实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得基于对话的内容生产更为便捷,影视剧创作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自身剧本方向、剧情发展需求、人物形象构建等对话内容,在AIGC应用辅助下,迅速得出可供参考的影视剧本、人物塑造形象,极大地提升了影视作品内容创作的效率。此外,在跨模态内容生成技术的助力下,电影产业全流程的AI技术应用也将越来越普遍,从剧本撰写、舞台设计、特效制作、虚拟预演、数字孪生全场景建模、表情捕捉、自动剪辑、制定营销策略等,都将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电影产业的新兴数字红利,电影企业也能够进一步通过技术的更新迭代和深入应用降低生产的成本。

第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电影制片管理质量。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核心生产资料是海量大数据,通过网络大数据挖掘、整理分析和计算反馈,人工智能可以实现对电影制片全链条的高效能管理。比如,在电影策划初期,通过大数据分析市场需求,确定电影制片主题方向;在电影拍摄过程中,与各大影视平台进行合作,对潜在观众用户进行群体面相描摹,分析用户角色偏好,确定主要角色演员名单、调整剧本;在电影营销宣传环节,根据国家影视发行政策方针及文化宣传热点,广泛采集电影市场用户反馈数据,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营销;在电影放映及后续市场管理中,将不间断的大数据统计分析与市场管理相结合,使得电影企业基于观众上座率、票房收入、运营成本等大数据实时采集和算法分析的动态管理更加精准高效。总而言之,在人工智能技术的赋能之下,电影企业以电影产品项目为核心,能够实现电影市场调研、产品生产、成本控制、合规监督和市场运作的全流程智能化高质量管理。

第三,人工智能技术推动电影产业流程优化与再造。在传统电影生产流程中,往往是基于“剧本生产—角色配置—市场营销”的内容导向型模式。换言之,好的制片团队、内容剧本、演员配置往往决定了电影产品的生产、发行与营销。这样的传统模式,随着数字经济的全面深化,逐渐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由于Z世代青年群体逐渐成为数字时代的观影消费生力军,其多变的流行元素喜好、个性化的文化追求、圈层化的趣缘群体,成为决定电影产品生产与运营成败的关键,这就使得市场受众成为浸入电影产业链各个环节的隐性要素,一种基于“市场需求—剧本生产—团队组建—角色选配—数字市场运营”的“内容—市场”双向互动型模式逐渐形成。也就是说,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在即时性数据挖掘、市场监测和分布式计算的强大数字技术能力下,电影产业流程不断优化和再造,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内容与市场的协同共进,使得电影内容创作与市场运营可以做到双向契合。

二、人工智能给电影产业带来挑战和冲击

实际上,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除了给电影产业数字化变革带来了制片生产、宣发管理、科技放映等全链条机遇之外,也对电影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首先,人工智能增加了影视创作的内容安全风险。随着ChatGPT的流行,人们开始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内容创作,而电影行业在剧本创作、舞美设计、虚拟场景建构、音视频制作等方面对AIGC的依赖也逐渐增强。然而,由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基于大数据挖掘、计算、重组的多模态生成机器人,其语料库的建立极大地依赖于互联网采集的海量数据。因此,就难免会出现网络虚假信息对语料库的“污染”,使得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存在大量虚假信息、不实信息,乃至是被恶意篡改的操纵信息。与此同时,由于影视剧创作对剧本原创性的依赖性极高,而人工智能从网络大数据采集整理而生成的剧本,也容易出现版权信息争议,尤其是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AIGC影视内容也将加大对内容抄袭自查自纠的难度,给电影企业带来法律纠纷隐患。此外,由于网络内容的多样性、无序性,以及数字资本主义操控的隐蔽性,AIGC影视剧创作也容易在社会价值取向、伦理道德规范乃至意识形态导向上出现偏差,如果不及时纠偏,则会给电影企业带来巨大的内容安全风险。

其次,人工智能对电影产业人才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ChatGPT在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多模态内容生成上的表现日益成熟,对“机器换人”的讨论也与日俱增。实际上,人工智能在基础性的文本创作、图像设计制作、视频剪辑等方面,已经展示出对人工的替代性。而随着AIGC技术的日益完善提升,在相关领域进一步替代电影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基础性工作也将成为产业科技趋势。那么,对于电影企业可持续发展而言,如何培育善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人才就成为重要的命题。在此过程中,人工智能的深化应用可能会给电影企业带来人员更新、技术培训、业绩考核等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甚至会引发用工矛盾和冲突。此外,人工智能技术也将对电影产业发展带来新技术性岗位需求,冲击原有的产业人才队伍结构。

再次,人工智能对电影产业传统运营模式带来冲击。互联网媒体平台的兴起使得基于网络流量的话语权逐渐被网络视听平台所把控,电影企业在影视作品发行过程中,往往寻求流量平台合作,进行线上与线下的联动分销。如此一来,在产品宣传造势、票房业绩分成、广告植入运营、增值业务拓展等方面就必须依赖大量的数据采集、分析与计算。因此,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影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必将引发对电影产业传统运营模式的冲击,呼唤新的数字化组织形态、商业合作方式、利益分配机制等。AI技术的使用,一方面使得基于数字算法的业务合作更加透明,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数字技术左右产业链布局的“权力”,甚至冲击电影作品创作本身。

综上可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影产业全链条的布局,一种基于智能算法的数字权力将更为彰显,从数字化部门到数字技术人员,从数字票房预测到数字电影创作和运营,电影产业运营模式必将受到全面冲击。面对新的技术应用挑战,只有顺应人工智能浪潮、合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才能确保电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人工智能时代电影产业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

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入应用,冲击着电影市场调研、电影内容创作、电影市场运营等各个方面,对电影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科技时代要求。由于人工智能技术本身的双刃性,还应注重避免技术对人本身的异化,确保电影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电影产业创新跨域发展。

第一,加强对人工智能应用的监管和规制。对于电影企业而言,人工智能应用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风险,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强监管和规制。比如,在AI剧本创作过程中,加强对语料库信息的抽检,重点对虚假信息、意识形态敏感信息、低俗信息等的数据标注,避免出现AI失真、AI越轨和AI意识形态安全问题。ChatGPT在使用过程中,曾一度出现AI数据错误、人机情感伦理、AI不良行为诱导等问题,这就使得加强对人工智能应用的监管与规制成为各个行业的必选项,电影产品生产尽管是以艺术创作为主,但依然需要对内容负责,以确保发挥文艺作品倡导社会公序良俗、增强社会凝聚力的正向社会建构功能。为此,推进电影企业之间的人工智能应用交流互动,加强对电影产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行业规范建设,制定电影企业人工智能应用的共同规约,也应提上日程。

第二,加强对电影产业各个环节知识产权的审核与保护。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全面深化应用,使得基于数据采集、重组和跨模态内容生产的文艺作品创作变得更为便捷。然而,这也就使得在网络场域广泛传播的知识产权内容在不经意间成为大数据的一部分,成为AIGC的数据生产资料。大量AIGC内容的涌现,使得传统电影创作领域人工自检、互检和后期内容审查的模式逐渐被淘汰,基于机器人大数据计算的内容创作和检查逐渐盛行。人们对机器的信任,使得机器计算结果成为判断一切内容是否涉及抄袭的唯一标准。这就造成创意抄袭、剧情抄袭、人物塑造形象抄袭等“隐性”抄袭成为数据算法下的“漏网之鱼”。一方面,人工智能应用使得内容创作更为简便;另一方面,也使得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审核更为困难。人类创新性的脑力劳动成果,即知识产权,需要在人工智能时代得到更为精细化的全面保护。具体而言,一是要提升人们在AI时代的隐私保护意识、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AI抄袭、AI侵权等进行技术界定,避免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全面提升电影产业的人工智能素养。所谓人工智能素养,既包括对人工智能知识的了解、操作技术的掌握,也包括对人工智能法律法规的熟知以及运用人工智能提升自我职业能力。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出现一度掀起所谓“AI失业”的大讨论,即AI技术运用使得基础性工作人员失业。这里面既包括重复性体力劳动者,也包括基础性工作的脑力工作者。实际上,真正能让人们失业的不是机器,而是能熟练运用AI技术提升自我工作水平与能力的人,使得不掌握AI技术、不适应AI时代的人失业。由此可见,人工智能时代的全面来临,带给电影行业诸多挑战,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要提升人本身的人工智能素养。对于电影产业创新跨越发展而言,只有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人工智能素养,建立适应技术变革的组织形态、人才队伍、管理机制,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构建人工智能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影产业共同体。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化应用,涉及电影内容生产、电影市场管理、电影票房预测、电影运营服务等方方面面,改变了传统电影时代单一产业链的布局结构,使得未来电影产业向融媒体平台管理、广告宣传、文化产品数字化运营、电影增值业务服务等多元产业生态辐射扩散。这就使得深度人工智能时代的电影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各个环节不同企业之间的协调互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影产业共同体。尤其是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电影产业发展需要监管部门、电影企业、电影运营融媒体平台、电影增值业务服务商、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企业,乃至是网络意见关键个体等,在电影产业各个阶段的充分协商、交流对话、反馈联动。此外,还应加快电影产业顶层规划,建立由龙头企业牵头、电影产业相关企业参与、高校科研机构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撑的创新产业链融合体系,为社会提供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电影产品,引领文化时尚、倡导公序良德、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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