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流通治理成果显著 首轮数据流通测试结果发布

数据观
佚名
当前,随着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与产业生态不断扩展,数据流通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但面临的问题也愈发凸显。数据流通领域面临着数据权属不明、数据使用不规范、隐私保护不到位、数据孤岛现象严重等问题。  ...

当前,随着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与产业生态不断扩展,数据流通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但面临的问题也愈发凸显。数据流通领域面临着数据权属不明、数据使用不规范、隐私保护不到位、数据孤岛现象严重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数据权益,保护用户隐私,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数据中心联盟大数据发展促进委员会近年来开展了系列活动,共同进行数据流通治理。

 在2016年大数据产业峰会上,《数据流通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公约》定位为解决数据流通领域长期缺乏行业规范问题。数据中心联盟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邀请数据流通上下游企业与各级政府、相关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共同起草。在2016年7月的“大数据发展促进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中国信通院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阿里巴巴、京东等公约发起单位共同发布《数据流通行业自律公约》2.0版。《公约》将作为一个有力的平台,帮助参与单位共同维护良好的数据流通生态环境,共同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在达成数据流通治理共识的基础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大数据发展促进委员会、中国数据共享公约组织、京东万象于今年1月共同发起“数据流通协同治理——企业数据流通状况信息披露行动计划”行动。作为《公约》的后续行动,该行动旨在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披露,促进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自律,共同营造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

 2017年3月28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主办的2017大数据产业峰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盛大召开。在会议主论坛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韩涵博士介绍了数据流通协同治理成果。据韩涵介绍,权属、指导、合规性、质量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数据流通的关键瓶颈,需要着力解决。

 韩涵表示,通过系列数据流通治理活动,数据相关的企业达成了规范数据流通环节的共识,并自觉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数据流通领域透明度明显增加。数据流通治理成果已经初步显现。

 在此基础上,为规范企业在各场景下数据流通行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相关专家进过大量调研,结合行业实践制订了系列数据流通规范标准。针对征信领域、风控领域、数据交易领域的标准已经制订完成,针对精准营销、位置信息等领域的标准正在制订中。同时开展了针对上述标准的符合性测试工作。通过文档审查、测试软件部署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数据使用规范、身份识别、信息验证、数据转移方式、授权方式及流程、接口、审计等方面进行测评。在2017大数据产业峰会上,还同时公布了通过相关标准符合性测试的企业。企业名单如下:

大数据流通治理成果显著 首轮数据流通测试结果发布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数据流通领域的更多后续活动正在筹备中,并呼吁更多企业参与标准符合性测试,共同维护良好的数据流通生态环境,推动数据流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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