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形成良好的有效的个人信息使用环境。个人信息立法应该在个人信息主体权利明确的原则下,明确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是什么,怎样保护以及如何保护,能够使得个人信息问题从源头上解决。
二、加强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的提高能在源头上有效避免个人信息泄露,进而减少个人信息的非法利用空间。因此,国家网络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电商协会等组织要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提升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标准,同时要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协调性,利用大数据对资源进行整合。加大互联网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的软硬件技术的研发,切实提高防火墙和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从源头上杜绝泄密的发生,切实增强网络安全。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与防范体系。互联网金融相关行政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职能,制定一系列监管措施,对存在较多风险和严重漏洞的业务模式加强限制,同时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度规范、行业自律机制,从根源上消除个人信息的不法利用,节约社会成本和司法成本。互联网金融主体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联合会和行业带头人应该带头建立行业自律标准规范,以保护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