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开启审判模式新时代

能源有时事
互联网法庭与传统法庭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只设置了审判长席和旁听席,而不再设置书记员和原、被告席,原、被告与审判长通过专门的审判平台进行在线诉讼。

互联网法院建设亟须三方面突破

●首先,机制建设要革故鼎新,探索互联网审判的规则。

●其次,数据建设要“铺路搭桥”,迈上互联网审判的“云端”。

●最后,队伍建设要破釜向前,锻造互联网审判的“铁军”。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22号--这座前身为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三层建筑,在8月18日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诞生于此。

当天上午9时许,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一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揭牌。这也意味着,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在杭州揭开了新的篇章。

何为互联网法院?简而言之就是“互联网+法院”或“互联网+审判”。它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通过网络审理案件;二是审理的案件大多与网络纠纷有关,如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金融借款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

互联网法庭与传统法庭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只设置了审判长席和旁听席,而不再设置书记员和原、被告席,原、被告与审判长通过专门的审判平台进行在线诉讼。

司法主动适应

互联网发展大趋势

为何要设立互联网法院,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缘何会花落杭州?一言以蔽之,这是适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和现实诉讼需求的积极作为、顺势而为。

随着民众生活向线上的转变,涉网纠纷越来越多,增长率已超过300%。以电子商务纠纷为例,2013年,起诉到杭州法院的此类案件为600余件,仅时隔3年,2016年就激增至10000多件。

信息经济对司法提出了便捷化、数据化、互联互通的新要求,浙江省高院适应新形势,迅即组织整合科技、司法力量,探索涉网案件的网络化审理。

2015年4月,浙江省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西湖区法院、滨江区法院和杭州市中级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当年8月13日,这四家试点法院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从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到举证、质证、开庭、判决、执行,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线上完成。

试点成效初显,不到两年便收案2万多件。且随着省内外其他法院的加入,网上法庭队伍也不断壮大。

然而,随着试点的深入,网络的无边界和信息的快速传递对现有法律规定和审判方式提出了更多挑战,现有的网上法庭已无法适应互联网经济的未来发展。

特别是涉网审判专业化程度不够,缺乏对新型疑难案件的深入研究,以及现行诉讼规则与网上审判的流程设计难以衔接等问题困扰着网上法庭的发展。基于对现实的考量、对挑战的回应,杭州互联网法院应运而生。

杭州互联网法院前期依托浙江省唯一的跨行政区划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试点。自2015年5月1日起,集中管辖杭州地区五类涉网民事案件,截至8月15日,共受理五类案件2605件。

提供“网购”式

便利的诉讼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一审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案件: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运用“网上诉讼平台”提供“网购”式便利的诉讼服务,当事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根据指示一键式引入当事人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表单数据证据。然后,根据系统自动计算的诉讼费网上缴纳费用,短短5分钟内就可完成起诉立案。

被告接到系统自动发送的诉讼信息后,登陆系统即可进行答辩。举证及质证环节可实时在线进行,系统会自动提示证据交换动态。

庭审环节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与庭审,植入的语音识别系统会自动生成笔录,当事人在核对了电子笔录后点击确认即可。

入驻平台的特约调解员,可根据后台数据的相关资料,对案件进行多种方式的调解。网上诉讼平台还将对接相关征信平台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点对点”网上查控,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由此,对于当事人而言可实现“零在途时间”和“零差旅费用支出”,全流程在线,各环节连续留痕,轻松解决官司。

互联网法院是网络法治时代的智慧法院,对于传统审判方式而言,是彻底的颠覆;在现代审判意义上,则是流程再造,是司法创新。

从诞生之日起,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带有鲜明的互联网基因,具有“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协同”四个特点。

新建内外互通的大平台,从起诉、立案到举证、开庭、送达、判决、执行,全部诉讼流程均通过大平台在网上完成,当事人无需舟车劳顿,打官司将像网购一样便捷。

新组建了一支小前端的专业审判团队,由精通法律、熟悉网络的法官及法官助理组成,在线审案、评案、签发司法文书。还以审判实务为基础,探索涉网纠纷的类型化解决方案,研究涉网纠纷的诉讼新规则、新机制,以司法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

依靠云计算、大数据等后台技术支撑,庭审情况通过语音同步转化为书面记录;根据案件关键词和海量裁判数据,系统可智能生成裁判文书供法官参考,实现同案同判。

依靠大数据,与执法、人民调解、公证机关建立起无缝隙数据对接,构建起一个以法院为终端、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化解大平台,把网络纠纷化解在源头。

机制要革故鼎新

数据要“铺路搭桥”

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虽已在杭州揭牌,但毕竟这是一个新生事物,要推动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法院尚需革故鼎新。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坦言,在审判机制、数据建设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都要有所突破。

首先,机制建设要革故鼎新,探索互联网审判的规则。

杜前说,在此前短短的试点期间,法院在摸索中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流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出台了相应的制度规范,来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同时,完善了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了网络司法权威,使之更有效地依法处理网络纠纷,营造公正、高效、有序的网络空间,加速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化。

其次,数据建设要“铺路搭桥”,迈上互联网审判的“云端”。

杜前表示,互联网法院向“网”而生,自带大数据资源。法院将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不仅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深度融合,还要推进司法审判中的开放包容、互联互通的诉讼平台与仲裁、公证、调解、第三方组织等诉讼外法律服务平台的融合与协作,打破系统内外的数据壁垒,对大量类型化涉网案件深入分析研究,逐步开发服务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和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业风险分析,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

杭州安存科技是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数据保存机构。其研发的“安存语录”在阿里云、腾讯云等9大云端里已经保存了超过2.9亿次语音通话。除此之外,云存储平台还储存了超过56.8亿封电子邮件、超过5000亿条借贷、抵押等金融信息。

据透露,这些数据,如今已连通全国750家法院进行无纸化判案尝试,为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带来了宝贵经验。

最后,队伍建设要破釜向前,锻造互联网审判的“铁军”。

杜前说,互联网法院建设是项创新工程,人是关键因素。法院将坚持“学习型法院”方针,定期开展互联网司法研究领域的法官讲坛、专家论坛提升队伍素质,完善知识结构,让法官从法律人才成长为熟悉法律、拥抱互联网、懂得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做好人才储备。同时,把不同专业背景的人聚集起来,实现司法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理念互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标志着浙江法院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主动运用互联网技术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浙江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

网络维权方便高效

倒逼互联网健康发展

8月18日上午9时许,全球首个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揭牌。几分钟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旁听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第一次庭审。随着法官敲响法槌,这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开庭,笔录由语音输入系统即时完成。经当事人确认后生效,庭审过程顺利进行,结果毫无悬念。

这注定是一次载入中国乃至世界法治史册的揭牌与庭审。杭州互联网法院从中央深改组批准成立,到正式揭牌,刚好50天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杭州互联网法院从批准到揭牌,可以看出司法主动适应、快速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全新姿态,也可以看出依法治网的法治思维从成熟到实践的过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认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对于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浙江省法院系统司法改革工作来说是一小步,但是,对于中国乃至世界司法审判模式的改革、发展、创新而言却是一大步。

于志刚指出,现行的法律和司法体制模式,产生于农业社会、成熟并完备于工业社会,面对信息时代和信息社会,如何实现代际发展与改革提升,是一个必须要面对及思考的大问题。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中国法院设置制度和司法模式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对世界司法模式创新提供的中国样本,领跑世界各国。

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的使命巨大,它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审理互联网案件的职责,而是为中国很多地区探索信息化时代法治正义的实现方式:怎样让古老的审判正义与信息、人工智能时代无缝对接,怎样破除当下司法实践中实操成本较高的难题?

如今,只要鼠标点点,就能完成案件的网上起诉、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和执行等一系列流程,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有了这个便捷开放的平台,线上的法律服务与线下的利益诉求就找到了交集,就能接洽并轨,协同作用于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

事实上,互联网法院的想象空间绝不止于利用互联网庭审,而将是对于诉讼制度的改造:24小时立案、审判、执行,将全面降低正义实现的成本;同时,人工智能的应用、后台数据的调取,会让很多法官从大量机械、烦琐劳动中解放出来,将精力投入到对于正义的权衡中。而这,无疑是对传统审判方式的一次互联网化的“重构”。

当司法审判乘上“互联网+”的东风,其好处显而易见:一是降低了维权成本,为网络维权插上了翅膀,路途遥远、时间漫长不再成为阻碍,网络维权将像网购一样方便;二是降低了司法审判成本,不仅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审判效率。

而这两个好处加起来,还会促成另一个更大的好处:网络维权步伐加快,将倒逼商家和网民规范网上行为,促进互联网健康生态的形成,让互联网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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