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案,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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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广泛,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实现“网上纠纷网上了&r...

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广泛,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实现“网上纠纷网上了”。 昨日互联网法院又在北京应用,北京市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案。

8月24日下午,海淀法院17法庭开庭审理了初开(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六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开庭时间已到,原被告的代理律师没有出现在原被告席上,而是出现在法庭直播的显示屏上。

据悉,这是本市法院首次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审案。

2017年6月22日,初开(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其享有著作权的66张图片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案由向海淀法院起诉被告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初开公司诉称,该涉案作品的原告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且未支付报酬,严重侵犯了原告对影视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权利作品的侵权与传播,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调查被告侵权行为和起诉被告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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