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洋渔船限额捕捞数字化管控平台项目

通过数字化手段,结合限额捕捞配额及作业要求,实现对渔船出港前、出港时、作业中、返港前和返港后的全程闭环的管控。

项目整体依托浙江省政务云环境,结合浙江渔船精密智控系统平台的建设成果,以渔业综合管理改革为契机,充分运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经验,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等具体改革措施落地。项目通过建设海洋渔船限额捕捞数字化管控平台,采取“合作社+船队+渔船”的模式,并由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执法,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业资源保护制度重塑,努力为渔业管理体制改革、政策供给、法治保障等方面为全省、全国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模式。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根据苍南县近10年毛虾产量的历史数据,按照平均产量划定全县毛虾捕捞总量的配额;根据船长等系数,制定每艘渔船的捕捞限额,并通过海洋渔船限额捕捞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分配和记录。

2、通过数字化手段,结合限额捕捞配额及作业要求,实现对渔船出港前、出港时、作业中、返港前和返港后的全程闭环的管控。

3、为确保专项限额捕捞各项措施严格按程序执行,通过平台开展不同维度的执法监督活动,包括渔船抽查、专项执法、随船观察、飞行检查等。

一、实施背景

“毛虾抛碇”渔船是苍南县渔民的传统作业方式,也是苍南县渔业主要的支柱产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渔船管理改革试点的函》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限额捕捞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科学决策、依法实施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浙江海洋渔业优势,创新渔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捕捞限额制度,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推进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路子,并选取苍南进行单一物种限额捕捞管理改革试点。

二、实施目标

通过本项目将破解制约渔业资源保护的瓶颈障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控,形成限额捕捞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促使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本项目梳理的限额管理和对渔船的跟踪监督,将形成对渔船的全闭环管理流程,同时通过渔船安装的智能设备将大大优化渔民生产作业中的工作,使其符合监管要求,为苍南县渔业数字管理转型提供新动能和新手段。

三、建设内容

(一)配额管理

业务说明:根据苍南县近10年毛虾产量的历史数据,按照平均产量划定全县毛虾捕捞总量的配额;根据船长等系数,制定每艘渔船的捕捞限额,并通过海洋渔船限额捕捞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分配和记录。

1、结合对中国毛虾开展资源量评估情况,和对浙江省从事中国毛虾抛碇作业的渔船数量、渔民数量、习惯作业区域、单船作业产量等渔业生产情况进行的社会调研数据,综合考虑中国毛虾资源量、渔民实际生产情况,根据苍南县近10年毛虾产量的历史数据,通过系统按照平均产量划定全县毛虾捕捞总量的配额,根据船长等系数,制定每艘渔船的捕捞限额,确定允许进入特定区域的渔船数量、捕捞周期。

2、系统可导入社会调研的基础数据,并图表形式进行展现,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动态汇总当年生产数据,形成数据分析趋势图,后续年度根据生产情况进行捕捞额度的调整和确认,对限额捕捞形成决策支持。

(二)渔船全过程管控

业务说明:通过数字化手段,结合限额捕捞配额及作业要求,实现对渔船出港前、出港时、作业中、返港前和返港后的全程闭环的管控。

1、出港前:船东/船长在移动端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并绑定渔船。通过系统将渔船编组编队,并设置小组组长。系统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书模板文件,包括渔业专业合作社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遵守伏休政策、专项捕捞规定和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渔业专业合作社与参与专项捕捞、加工作业的所有船只(船东)签订遵守伏休政策、专项捕捞规定和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出港前由船东进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数字化签订,记录编队生产相关信息。船东出港前要进行报备。

2、出港时:渔船出港时结合船位、摄像头识别结果数据、出港报告等对渔船进行识别,通过证书数据和相关认证程序对船员进行判断,核实出港渔船及船员的相关信息,确认渔船满足条件,船员证书齐全有效。对存在违规行为、渔船不满足条件、渔船已经超额、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的情况通过系统进行预警研判。

3、作业中:系统结合智能识别数据对渔获物进行识别管理,对不满足要求的数据进行预警。通过在起网桅杆上加装智能物联起重秤获取称重数据,利用“宽带入海”工程将捕捞情况即时回传系统,由船长在移动端进行确认,确认时自动进行定位,确认后形成电子渔捞日志,并实时上传至系统。船长可通过移动端申请对电子渔捞日志进行修改,申请后由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该电子渔捞日志有效,同步更新捕捞额度。通过系统记录转载情况,实时记录并回传。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核准。系统实时对比定位信息和渔船作业范围,如超出作业范围的进行预警。实时分析配额完成情况,分级别进行信息预警。

4、返港前和返港时:船长提前报备进港计划及定点上岸信息,在渔船进港时自动感知相关渔船进港状态,并通知港口管理人员对进港渔船、渔获物等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5、系统针对监控的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核对,分类分级对违反限额捕捞量、捕捞比例及作业行为的渔船做出预警,将结果形成专题报表。

(三)执法监督管理

业务说明:为确保专项限额捕捞各项措施严格按程序执行,需通过平台开展不同维度的执法监督活动,包括渔船抽查、专项执法、随船观察、飞行检查等。

1、渔船出港和日常管理过程中,通过系统指派渔政人员随机抽检渔船,并将相关信息实时记录到系统中。同时系统自动对有相关限制或处罚的渔船、船员进行提醒,由管理人员核对。渔船作业过程中进行捕捞产量、作业海域及作业时间预警,并将相关预警实时通知管理人员及船东。

2、渔船进港后,港口管理人员对进港渔船、渔获物等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记录执法对象、执行内容、执法情况,并可以保存音视频、图像文件。

3、上级管理部门组织飞行检查,记录飞行检查的时间、飞行检查的渔船及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情况,对各项措施全过程实时监督。

4、通过系统指派独立观察员开展科学观察,记录观察日志,形成技术报告。

5、对执法检查过程中识别、认定违法违规的渔船进行处理,按照处理标准对配额及补贴数据进行登记。系统对处于违规状态的渔船进行识别和标记。对不合规渔船可要求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

(四)智能物联网起重称

通过安装智能物联起重秤可获取每艘渔获物的捕捞量,为限额捕捞提供数据基准。

四、技术先进行与独创性

(一)技术的先进性。项目将微服务、分布式集群、图像识别、云计算、大数据、GIS服务、OPENAPI等先进技术融入渔船捕捞生产过程中,实现渔船限额捕捞业务监控的“智能、自动化、精准化。

(二)产品的独创性。

研发智能物联起重秤设备安装在渔船上,可实时获取渔获物捕捞量,为限额捕捞提供数据底座;智能物联起重秤是一款新型的OCS无线数传电子吊秤,集同类产品优点于一身,可与各种起重设备配套使用,同时兼备了与手机蓝牙通信联网/4G联网/Wifi联网/232串口通讯等功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吊秤由秤体和仪表组成,仪表即配套的智能显示终端,秤体与终端之间采用低频传输,传输距离大于200米,特殊要求时可达到2千米。显示终端内置4G联网联网模块,当有4G信号时,优先采用4G信息进行数据传输。显示终端同时支持Wifi联网,当没有4G信息时,可考虑使用浙江渔船精密智控网为渔船配备的无线网络,通过Wifi+卫星信号进行数据传输。当网络不可用时,显示终端会按照时间存储所有的称重记录,在网络恢复时主动进行数据上报。

智能物联网起重秤

平台获取称重记录

五、实施效果

(一)试点先行,机制创新

本项目的建设结合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关于限额捕捞、总量管理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将以中国毛虾为特定品种,开展专项限额捕捞试点工作,是探索当前限额捕捞治理、建立限额捕捞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本项目的试点经验和模式,将破解制约渔业资源保护的瓶颈障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控,形成限额捕捞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促使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数据融合,智能感知

本项目的建设将采集对接已有系统的数据,并充分融合浙江渔船精密智控系统、渔小二系统、视频监控等已有平台和能力,打造限额捕捞管控的自动化、智能化、精准化能力。系统通过融合各类生产数据、感知数据,实现对渔船的动态监控、智能研判、分级预警,打造苍南渔船管理的互联互通模式。

(三)固化流程,优化监管

通过本项目梳理的限额管理和对渔船出港前、出港时、作业中、返港前、返港后的跟踪监督,将形成对渔船捕捞限额、作业监控的全闭环管理流程。通过渔船安装的智能设备将大大优化渔民生产作业的数据填报工作,使其最大化符合监管要求。结合系统动态感知和数据分析能力,本项目将提高管理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人员的执法效率,提升监管质量,为苍南县渔业数字管理转型提供新动能和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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