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化消费主要特征 及对电信运营商转型升级的建议

胡世良
数字化应用日益丰富和普及。当前,我国数字消费快速发展,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网络视频、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增长。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天翼智库”,作者/胡世良。

当前我国经济恢复性增长仍面临困难挑战,与投资和出口相比,消费表现出强劲的活力,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不断提升,2023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7.2%,较2022年提升明显。从我国消费市场整体来看,消费复苏态势明显,市场需求逐步扩大,商品消费稳步恢复,新型消费增长较快,消费潜力正在加速释放。数字化消费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数字化消费的快速发展对满足人们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数字化消费主要特征

在国家政策、科技赋能和消费升级的多重因素驱动下,我国数字化消费增长迅速,成为我国消费领域一道亮丽风景线。

第一,数字化消费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发展。近年来,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为数字化消费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截止2023年6月,我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到6.14亿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到5.79亿户,占宽带接入总用户数的比重达到94.2%;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7.1亿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达到6.76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比例达到39.5%,5G套餐用户达到12.49亿户,5G套餐渗透率达到73.3%;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7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6.4%;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截止2023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10.76亿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到99.8%。

第二,数字化应用日益丰富和普及。当前,我国数字消费快速发展,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网络视频、在线教育、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增长。数据显示,2023年1-7月,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83097亿元,同比增长12.5%,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26.4%;截止2023年6月,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的用户规模分别达到10.47亿人、10.44亿人和10.26亿人,用户使用率分别达到97.1%、96.8%和95.2%;网络支付、网络购物、线上办公、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分别达到9.43亿人、8.84亿人、5.07亿人和3.64亿人,占网民整体的比例分别达到87.5%、82.0%、47.1%和33.8%。网约车、在线旅行预订、网络文学成为用户规模增长最快的三类应用,三者占网民整体的比例分别达到43.8%、42.1%和49.0%。

第三,数字化消费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随着以5G、AI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与教育、养老、出行、医疗等人们日常生活诸多领域的加速融合,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互联网平台持续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大力推进,加速改变人们生活;云计算的发展催生出新型休闲娱乐消费方式,如云旅游、云逛展、云监工等满足“宅经济”的消费需求,“云消费”成为数字化消费新热点;随着互联网经济持续深入地发展,涌现出无人小店、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满足用户多元化消费需求;近年来,5G加速融入人们日常工作生活,5G智能终端加快发展和普及,5G+智慧旅游、5G+教育、5G+AR/VR等新应用发展迅速,为人们带来全新的客户体验,提高了人们生活品质。如今,分享经济、智慧出行、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竞相涌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丰富多样的数字化消费选择。

第四,农村数字化消费潜力得到释放,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随着乡村振兴的大力推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体系不断完善,农村数字化消费发展进入快车道,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已经实现“村村通宽带”“县县通5G”,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截止2023年6月,农村网民规模达到3.01亿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0.5%,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由2012年底的36.1%降至24.6%。截止2023年6月,我国已累计建成990个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27.8万个村级快递服务站点,全国95%的建制村实现快递服务覆盖。2023年上半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1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国网络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5.6%。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服务不断向农村地区覆盖,极大丰富了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数字化消费不断拓展与升级。截止2023年6月,我国农村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用户规模分别达到6787万人和6875万人,普及率分别达到22.5%和22.8%。

第五,智能化、虚拟化、沉浸式消费特征明显,发展潜力巨大。随着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广泛渗透和应用,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智能交互等技术的发展,智能化、虚拟化、沉浸式消费正在兴起,尤其是近年来元宇宙技术和模式的发展,为拓展以沉浸式体验为主要特征的虚拟与现实融合的数字化消费创造巨大的想象空间。如今,数字化购物、虚拟主播、数字人代言、元宇宙游戏、数字化文创旅游、数字藏品等新的消费模式正在逐渐被消费者所接受。由于元宇宙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扩大,虚拟化、智能化、沉浸式消费需求将不断增长,未来元宇宙消费市场前景广阔。

数字化消费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近年来,数字化消费的快速发展推动人们消费模式的变革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正成为推动经济增长、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一,数字化消费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主要体现在:一是数字化消费有利于扩大内需。数字技术能创造丰富的消费应用场景,为人们提供更智能、更高效和更安全的消费环境和消费体验,从而有效拉动消费、扩大内需。2023年1-7月,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9856亿元,同比增长10.0%,高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期增速2.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4%,网购市场的快速增长对扩大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从而更好地适应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消费趋势,使供给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数字化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带动GDP新增产出552亿元。

第二,数字化消费快速发展有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数字化消费基础设施的加快推进、数字化应用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1.5%;二是数字化消费的快速发展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5%;以主要提供网络销售业务的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7.4%;三是数字化消费的快速发展对促进我国电信业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上半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2%,高于同期GDP增速0.7个百分点,三大运营商主营业务收入都实现了超过6%的增长。

第三,数字化消费快速发展推动新兴公司不断涌现。随着我国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数字化应用的快速发展、数实融合的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力推动,在数字化科技领域涌现出字节跳动、哈啰出行、妙手医生、货拉拉、丰巢科技、小红书等诸多成功的新兴公司,这些公司共同特点就是把握数字化发展机遇和客户需求的“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精品。例如,字节跳动基于对人们消费心理需求的深入洞察,推出了今日头条、抖音和TikTok等产品,获得了巨大成功。如今,字节跳动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

启示与建议

数字化消费的快速发展为运营商转型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客观要求运营商要把握新机遇,拓展新市场,开创新模式,培育和壮大新公司,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底座。坚持适度超前原则,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5G、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建设,实现超大带宽、海量连接、无处不在、无所不及的基础网络连接,打造云网边端融合的动态感知、灵活调度的算力网络,高质量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加快农村地区“双千兆”网络覆盖,加快推进“5G+数字乡村”建设,进一步消灭数字鸿沟。

第二,拓展消费新场景,加快数字化应用创新。深入洞察客户需求,把握数字化消费以及元宇宙虚实融合需求的新特征、新模式、新趋势,开拓多元化的数字化消费新场景;以新消费场景为牵引,聚焦社会重大活动和消费热点,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数字技术与文化娱乐、农村生产生活、人文旅游、健康服务、体育消费以及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更多消费领域的深度融合,以更高的效率响应市场需求,深化与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平台企业、终端厂商等合作,提升数字化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努力打造深受客户欢迎的数字化应用和平台,真正让人们“衣食住行用乐医”更智慧更便利。

第三,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努力在打造新应用、新公司方面取得突破。面对数字化消费的巨大蓝海,运营商应重点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提升市场洞察力,以提升客户价值为核心,集中力量,重点在5G融合应用、数字生活、数字乡村等细分领域产品创新、市场拓展上取得突破;二是切实推进专业化运营,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系统推进,力争在数字生活重点领域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的专业公司;三是做好资本经营规划,通过跨行业合作,有序开展战略投资在互联网内容方面具有优势的公司和收购在数字化市场具有成长性的新兴互联网创业公司,从而创造新的竞争优势。

本文作者

胡世良

战略发展研究所

高级分析师

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专家委员。长期专注于市场研究、商业模式、战略规划、企业转型等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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