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山姆会员店被爆杀富杀熟”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传统零售巨头也开始大数据杀熟了,同一产品,配送地址不同,价格竟相差30%。
随着大数据计算能力提高,“杀熟”正在被更为隐秘的手段所取代,让平台用户被割韭菜割得麻木。
总结“大数据杀熟”的形式,主要有三种表现:
(1)根据用户使用的设备不同而差别定价,如对苹果用户与安卓用户制定不同价格;
(2)根据用户所处场所而采取差别定价,如对距离商场远的或者位置低价高的用户制定的价格更高;
(3)根据用户消费频率的不同而差别定价,一般来说,消费频率越高的用户对价格承受能力也越强。
个人数据被滥用、大数据杀熟、过度精准推送、难以辨别付费搜索结果、平台二选一、互联网屏蔽、强制搭售和平台自我优待都是问题。消费者反应遭遇过“个人数据被滥用”和“大数据杀熟”的占比高达50%和20%。
近八成受访者在意隐私,对平台数据利用行为感到担忧,却又无法避免地需要使用平台。对于“大数据杀熟”,73%受访者持反对态度。值得一提的是,常用在线旅游平台的消费者对“杀熟”问题反应强烈。
“不熟不吃,生人宰一半,熟人坑全套”。坐网约车杀熟、充会员杀熟、买电影票杀熟、住酒店杀熟.....类似的事情多不胜数。
有网友评论:美团也杀熟,同样的酒店,不同的手机搜索,价格相差好几十。
还有网友评论:所以现在喜欢实体店了……
数据显示,电商类、住宿类平台大数据“杀熟”最普遍。

之所以平台会进行大数据“杀熟”,还是因为在同一领域没有强劲的对手能够形成竞争。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那么,从2019年开始已经2年了的“大数据杀熟”,大家是怎么反击的呢?

有网友评论:出去订酒店就朋友几个一起掏出手机看,谁便宜谁下单。
还有网友评论:大数据杀熟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买一赔十。
事实上,在大数据杀熟实施阶段,涉嫌实施“价格歧视”“价格欺诈”,涉及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于大数据杀熟,其中“价格欺诈”或者“价格歧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制困境都还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