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黑名单”还可再实用些

新京报
佚名
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第一批500家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期还将发布《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11”预警报告》和《“双11”网络促销活动期间消...

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第一批500家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期还将发布《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11”预警报告》和《“双11”网络促销活动期间消费信用评估报告》。同时,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在产品质量、产品销售与服务、产品价格、物流服务等各环节开展信用监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

“双11”来临之际,各大电商都在大张旗鼓造势,推广促销活动方案。此时发布“电商黑名单”,实则具有深意,通过信用风险预警和黑名单制度,提醒消费者要小心防范不良商家,以免蒙受经济损失。同时督促平台和商家合规经营,重信守诺。

引入信用机制,是除了法律以外,另一项引导电商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黑名单,只包括企业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失信领域五个方面的信息。一个数量庞大又缺少细化、分类的“黑名单”表格,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否具有实用性还存疑。店铺名字是什么、卖什么东西等消费者想要了解的内容从榜单上无从得知。

消费者在购物时,几乎无法做到详细比对企业名称等信息,因而发挥“黑名单”对消费者的指导作用以及对不良商家的警示作用仍有待后续工作的完善。例如,“电商黑名单”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优势,与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合作,主动在网页上提示,警告消费者该商家已被列入“黑名单”,从而将防范措施前置,帮助消费者规避网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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