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护航,5G发展提速

秘书处
在5G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监管方面也需跟上。据了解,大多数不选择5G套餐的用户,一方面是因为5G网络覆盖面积不如4G的广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5G资费较贵,且收费标准不透明。

2020年,随着新基建政策的提出与实施,5G、云计算等技术得以迎来又一波爆发式增长。其中,5G的发展在近几年都一直是全球各国关注的焦点话题。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指出,5G赋能实体、造福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正日益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于此同时,赵志国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发展阶段的使命和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推进5G更好赋能千行百业、呈现千姿百态。

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提升网络覆盖能力。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深化5G网络建设部署,2021年计划新建5G基站6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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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0年前三季度,中国移动5G套餐用户数为11400万,中国电信为6480万,10月中国移动的5G套餐用户数达到了12879万,中国电信达到了7186万,而中国联通尚未公布5G套餐用户数。单就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两家的5G套餐用户总数就已超2亿,虽然增长势头猛烈,但是相对于整体移动通信用户来说,这个数字仍然是九牛一毛。

在5G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监管方面也需跟上。据了解,大多数不选择5G套餐的用户,一方面是因为5G网络覆盖面积不如4G的广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5G资费较贵,且收费标准不透明。

昨日(2月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严守四条营销红线,切实维护用户权益。《通知》从四方面出发,严格规定了运营商在提供5G服务时须执行的标准。

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

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

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

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笔者相信在越来越完善的监管制度的护航下,加之5G基站的快速建设部署,5G的商用在2021年将会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下附《通知》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202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我国5G商用许可发放以来,全行业加快网络建设,完善产业生态,丰富内容应用,5G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部分电信企业用户提醒不到位、宣传营销不规范等情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用户权益,推动5G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提升5G服务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服务工作。做好5G服务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工作,深化企业内部横向联动、纵向穿透的服务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本企业5G服务标准,加大对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等一线窗口的服务考核力度,将5G服务质量作为一线窗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四个提醒机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一是提醒用户可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APP|查询本地区5G网络覆盖情况,在5G网络暂未覆盖的地区发展5G用户,事先提醒用户知悉本地区5G网络覆盖进度情况。二是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不能使用5G网络。三是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四是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三、严守四条营销红线,切实维护用户权益。一是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二是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三是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四是确保在售的高中低档4G与5G套餐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承载销售,4G套餐查询、办理入口不得隐蔽设置。

四、统一渠道宣传口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针对用户关心的焦点问题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视频直播、短视频等各类新媒体手段和各项新技术开展宣传。二是统一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电子渠道等各渠道的5G服务口径。三是针对更换5G终端、办理5G套餐、使用5G网络的具体方法及享受服务的差异,做出清晰、准确解释说明。四是对社会广泛关注的5G相关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应。

五、建立三类监测体系,准确把握服务态势。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5G业务发展数据报送工作。二是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要做好5G服务申诉工作,加强数据分析,预先发现苗头性问题,为服务监管提供参考。三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加强舆情监测,探索建立5G用户满意度测评制度。

六、强化协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内部自查自纠,完善服务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加大服务考核比重,对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重点5G服务违规事件,要问责到相关负责人。二是各地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把5G服务纳入2021年行风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国一盘棋部署落实。三是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利用好日常监测、技术检测、暗访抽查、用户测评、集中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5G服务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请各基础电信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全国范围内落实上述要求,并向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报送落实情况。请各地通信管理局于3月10日前完成对本区域电信企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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