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被列入第二批全国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省份

青海日报
佚名
3月12日,记者从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了解到,近日,经全国绿化委员会批准,青海省成为全国第二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省份,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为响应全国绿化委...

3月12日,记者从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了解到,近日,经全国绿化委员会批准,青海省成为全国第二批“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省份,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为响应全国绿化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积极推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建设号召,今年1月省绿化委员会积极向全国绿化委员会申请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我省被列入第二批试点省份后,及时批复西宁市为我省首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地区。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建立后,各级绿委办将在网上完成组织宣传、审核监管、调度统计等工作,同时接受群众咨询答疑,方便义务植树组织和群众参与尽责,有效提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管理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据悉,“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建成后,公众可以自行在网站上,按照参与的尽责类别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在线填报义务植树尽责信息。各级绿化委员会进行核实,认定植树株数,对参与的劳动者予以表彰公示。单位或公民还可通过全民义务植树官网,直接扫描网站上的微信平台二维码和支付宝、网银、汇款等多种便捷的支付渠道,捐款支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尽责。青海省标准按国家三类地区10元折算一棵树。每一笔捐款,将全部进入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账户,并按程序返还地方用于生态建设项目,同时在网站上实时公布项目执行情况,便于公众参与、知情和监督。

此外,为进一步丰富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尽责率,2017年发布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形式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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