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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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很多网友有过这样的遭遇:网上购物看不见摸不着,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也无计可施。今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善,我市多部门出台政策,给电商戴上了“紧箍咒”,规范我市网络交易行为。 近日,承德市发改委、...

很多网友有过这样的遭遇:网上购物看不见摸不着,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也无计可施。今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善,我市多部门出台政策,给电商戴上了“紧箍咒”,规范我市网络交易行为。

近日,承德市发改委、承德人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规定,个人开网店,电子商务平台要验证并记录开设网店的个人身份信息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息,并将相关数据定期更新,依法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同时,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入驻商家、个人卖家、物流企业等市场主体以规范的格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违法失信经营后将受到约束和惩戒。

对于产品质量,也有着明确规定,推行商品条形码, 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发现问题,可以快速追踪定位,一查到底,引导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企业建立产品上架、销售、 配送、签收、评价、投诉全方位全过程线上留痕监督管理体系。在监管方面,商务、工商、质监、网信、公安、交通等部门将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推进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衔接。

建立商家信用风险预警制度,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刷单炒信的严重失信商家和拒不改正、拒不下架等不良行为,电子商务平台应按照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发布风险提示。电子商务平台要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掌握疑似违法违规信息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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