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也拿互联网巨头开刀?法财政部长称征税每年或带来5亿欧元收入

2019-03-04 14:13:09
Winnie Lee
法国带头推动欧盟(EU)中那些拥有大量数字收入的企业从源头上缴纳更多税款,但进展甚微,因为德国对这一想法并不感冒,而卢森堡和爱尔兰等企业税率较低的成员国则坚决反对这一提议。
  路透社报道称,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Bruno Le Maire)周日表示,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法国的营收征收3%的税,可能每年带来5亿欧元的收益。
 
  勒梅尔告诉《巴黎人报》,这项税收针对的是全球数字业务收入至少7.5亿欧元、法国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公司。
 
  他说,这项税收将针对大约30家公司,其中大部分是美国公司,但也有中国、德国、西班牙和英国公司,以及一家法国公司和几家被外国公司收购的法国公司。
 
  该报将谷歌、亚马逊(Amazon)、Facebook和苹果(四家所谓的“GAFA”公司)以及优步(Uber)、Airbnb、Booking和法国在线广告公司Criteo列为目标。
 
  勒梅尔说:“21世纪的税收体系必须建立在今天有价值的东西上,那就是数据。”
 
  他补充说,这也是一个财政正义的问题,因为这些数字巨头缴纳的税收比欧洲中小企业低约14个百分点。
 
  更公平的税收是过去三个月法国各地发生的“黄背心”抗议活动的一个关键要求。
 
  Le Maire表示,这项税收将针对那些通过让公司接触客户而获得佣金的平台公司。
 
  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产品的公司不会成为攻击目标,比如通过网站销售电视和洗衣机的法国零售商Darty。
 
  但像亚马逊(Amazon)这样的公司,作为生产者和客户之间的数字中介赚钱,将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
 
  该税还将针对用于广告目的的个人数据销售。
 
  勒梅尔说,为了避免惩罚已经在法国纳税的公司,支付的金额将可从税前收入中抵扣。
 
  他将于周三向内阁提交一份法律草案,然后提交议会。
 
  法国带头推动欧盟(EU)中那些拥有大量数字收入的企业从源头上缴纳更多税款,但进展甚微,因为德国对这一想法并不感冒,而卢森堡和爱尔兰等企业税率较低的成员国则坚决反对这一提议。
 
  目前,脸书和谷歌等公司通过将收入转移到爱尔兰等低税收国家来减少税收。
 
  不过,勒梅尔表示,近日美国和爱尔兰首次表示支持经合组织对数字公司征税的协议,并与这两国的同行进行谈判。
 
  另一方面,勒梅尔预计,欧盟国家不太可能同意在下一次欧盟各国财长会议上对数字公司征收欧盟税。但他乐观地认为,经合组织的工作可以在一年内取得进展。
 
  家乐福首席执行长博帕德(Alexandre Bompard)在接受《星期日周报》(weekly Journal du Dimanche)采访时说,现在是时候结束家乐福等实体公司与美国、中国互联网平台公司之间的财政失衡了。
 
  他说:“他们把产品倾销到市场上,甚至不缴纳增值税,几乎不缴纳任何其他税,这是无法容忍的。按照同样的营业额,他们应该缴纳同样的税。”
 
  此前,2019年2月,新西兰总理阿德恩也宣布政府计划修改税收规则,针对数字收入向这些跨国公司征收新税。阿德恩表示,此举事关“税收体系的公平与平衡”。目前的规定允许数字服务领域的跨国公司在这里开展业务,而无需缴纳所得税。
 
  根据征税法则的不同,新西兰政府每年将额外获得3000万-8000万新元(人民币1.4亿-3.7亿元)的收入。
 
  而韩国国会修订后的《增值税法案(VAT Act)》将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新税收法案将对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网络服务(AWS)等全球IT巨头征收增值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法案》要求对外国公司的B2C数字服务(如在线广告、云计算和线上到线下服务)征收10%的增值税。
 
  目前,在韩全球企业服务比如Google Play或App Store应用销售等服务,只是间歇性地缴纳增值税。据估计,韩国政府每年将从全球互联网公司征收约4000亿韩元(约合3.54亿美元)的增值税。但是,韩国修订后的《增值税法案》并未将全球企业间的B2B服务纳入增值税范围,尽管该法案已被纳入草案。
 
  印度和至少另外7个亚太国家也开始研究新税事宜;墨西哥、智利和其他拉美国家也在考虑类似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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