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深化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实行全面主动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开发布700余条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窗口服务。为确保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审批窗口规范、有序运行,打造便民、高效、廉洁服务品牌,实行局领导驻大厅窗口办公日制度。每周一局领导到窗口带班,现场指导、协调、办理窗口行政审批业务,努力打造集审批与服务、管理与协调、信息与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窗口。

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贯彻《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面对面宣传、制作办事指南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推动《条例》的落地落实。同时还结合工作实际,向服务对象讲解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服务、提供申报材料等相关事项,使服务对象通过网上填报,便能足不出户完成环保手续的办理。

深化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相关信息实行全面主动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开发布700余条信息,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规范随机抽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和主体名录库,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将市直监管污染源企业分为重点排污企业、特殊排污企业和一般排污企业,每年对市直监管13家企业全部进行抽查,避免了检查的随意性,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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