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腾大战”未了,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有待加强

南都社论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成为一个无法避免的核心议题,而涉嫌泄露个人信息的包括几乎每一家互联网巨头公司。目前,《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依然比较宽泛,相关法律相对滞后,个人信息安全没有得到完善的保护,甚至很多时候都暴露在危险之中。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对腾讯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及其社交App多闪涉嫌违规使用用户数据一事的裁定结果。法院裁定,抖音立即停止将微信/Q Q开放平台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的行为,同时多闪此前通过抖音擅自获得的微信/Q Q用户头像、昵称也被勒令停用。据悉,法院已经向多闪发布诉讼禁令。
 
  这起案件被称为“头腾大战”,因为一方是腾讯的头部产品微信,另一方是同属头条新闻母公司的抖音和多闪。诉讼2月就已开始,此时引起大量关注,源于近日的法学博士状告抖音和多闪过度使用通讯录一案,让抖音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泄露个人信息成为焦点。
 
  重庆的这位法学博士,发现抖音的“隐私设置”中“允许将我推荐给好友”的开关是默认打开的,而且,经过比对发现抖音、多闪推荐的“可能认识的人”,居然是前女友、好友的好友和同学的同学等,且大部分是他的微信好友,展示的包括头像、昵称等信息。但他此前从未使用过这两款App,也未在其平台注册和上传其他信息,为了试验,他还把通讯录删至空白,且未授权平台收集手机通讯录,但仍被推荐微信好友,因此怀疑其在未授权情况下过度使用个人通讯信息。然而,抖音的《隐私政策》却明确表示“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提供、转让或者从第三方获取你的个人信息,除非经过你的同意”。法学博士认为抖音违规令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因而提告,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立案。
 
  而“头腾大战”之所以与此案有关,是因为,虽然它更多的是商业纠纷,但诉讼内容却和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息息相关。腾讯和抖音之间是签订了开放平台用户协议的,但和多闪没有,抖音用户可以直接进行微信/Q Q账号登录,抖音自然也可以获取用户的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争议在于,腾讯和多闪没有签协议,但多闪和抖音属同一公司,因此直接使用了这些用户的个人信息。腾讯认为,抖音的做法属违规使用超过了应有范围,且用户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属于商业竞争重要核心资源,因而,认为抖音不仅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更对腾讯进行了不正当竞争;多闪则回应,自己是抖音推出的社交产品,其用户的头像和昵称来源于抖音,也就是说认为间接使用没有不妥。也就是说,虽然认知有不同,但双方都没有否认多闪是通过抖音而非腾讯获得这些信息的,间接授权使用是否可行,抖音有没有滥用个人信息的嫌疑,都需要打个问号。
 
  目前,法院的行为保全裁决等于停止侵害,案件还在审理之中。虽然以目前的状况,并不能明确抖音、多闪存在侵权,也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度使用用户的通讯录信息。然而,抖音对于“在用户仅注册了抖音、未注册多闪的情况下,多闪仍然非法从抖音获取了用户的微信/Q Q头像和昵称”的指责模糊带过,只说是“在用户授权后才同步”,但腾讯的这一指责却和重庆博士的经历相吻合,这确实有点耐人寻味。此前,并非没有类似案例可参考。2016年,微博诉脉脉在终止合作后非法抓取微博用户的头像、昵称等个人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就胜诉了,法院认为用户授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不能以此作为非脉脉用户的授权依据。
 
  不论进展如何,抖音涉嫌侵权案,舆论都应该聚焦在个人信息的保护上。在以往的案例中,通常是用户在未明晰后果的情况下,被引导亲自授权了含有霸王条款的合同,导致个人信息安全泄露的争议。但这次,是比较典型的过了两手的间接授权问题。这种新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议题,应该得到充分的讨论,并且研究出一套完整的应对措施、行业准则和法律保障制度。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成为一个无法避免的核心议题,而涉嫌泄露个人信息的包括几乎每一家互联网巨头公司。目前,《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依然比较宽泛,相关法律相对滞后,个人信息安全没有得到完善的保护,甚至很多时候都暴露在危险之中。在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App经营者也应该明确,确保用户知晓授权范围和可能的后果是基本义务,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也是经营者应该努力的方向,钻空子盗取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不仅违规,还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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