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扮演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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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只是规划实施信息化工程,更重要的是建设信息化发展生态,使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对智慧城市过度的宣传...

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只是规划实施信息化工程,更重要的是建设信息化发展生态,使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对智慧城市过度的宣传没有太多的意义,没有看出冠以“智慧城市”的规划一定比没有智慧城市头衔的信息化规划水平高,光靠新名词并不能带来更多的创造性,创新思想是通过项目优选体现的,规划的注意力还是要放在政策设计与项目选择上。

不要期望智慧城市、智能城市能够带来信息化建设的捷径,捷径是不存在的,信息化只是城市发展的一种工具,工具发挥效益需要环境的配套,环境的改造建设不能突变,智慧城市也不能带来突变,规划需要平静的心态,不要总想跨越式发展,很多效益是通过缩小项目规模实现的。

目前信息化规划最大的风险是迷恋大手笔、总想走捷径的心态。其结果必然会规划出过多、过大、超出地区能力的项目。没有实施过信息化大工程的规划者很难有 创造信息化工程效益的经验,在经验不足的城市大规模建设智慧城市是不稳妥的,最好的做法是放慢智慧城市的步伐,不做尚未明白的事,先将别人的经验与教训研 究透了再说。

城市的发展是梯度推进的,新技术应用的条件是梯度成熟的,规模效益因素会影响新技术在中小城市的推广效果,智慧城市的项目选择一定要注意地区的梯度差异,不能过急。

对于中小城市或经济规模不够大的城市选择慢一点的信息化步伐是有利的,可以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利用信息技术成本不断降低的趋势,利用先行城市的创新成果来降低新技术应用的成本,取得更经济的效果。

虽然信息化应用需要创新,但要注意创新的成本与成功率,创新的机会与成功率同样与城市规模、发展水平相关,不要迷信跨越式发展,选择适合本地区经济水平的信息化项目,让资金不浪费就是最好的跨越式发展。

影响智慧城市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政策与法律环境,政策上要有效鼓励社会信息化应用,鼓励社会信息化创新。应看到企业是信息化创新的主要力量,政府需要经常反省相关的政策,修改不利于信息化应用的制度,创造合理的利润区,让信息化企业茁壮成长。

智慧城市的本质是拥有创新活力的城市,城市的政策环境、文化环境、信息化设施都要以鼓励创新为中心,良好的社会智能服务只是创新环境的一个方面,文化与 法制建设必须同步进行,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者、投资者利益,营造社会宽容文化,鼓励人们张扬个性,使城市成为创新者的乐园。

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主要作用是引导、示范、创造发展环境,长期的信息化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政府主建的项目也要从可持续运营的需求出发选择恰当的管理模式(政府、企业、非赢利组织)保证业务的长远效益。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发展工程,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合作是成功的关键,规划的重要任务是创造全社会对于智慧城市发展方向的共识,促进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同完成智慧城市的建设任务。

为形成社会智慧城市共识,信息化规划必须转变为向社会开放的规划,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建议,规划的文风要适合公众的口味,从公众的利益出发,使规划得到民众的赞许,为形成政府与企业、公众合作创造条件。

智慧城市规划要把维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上,要鼓励民营经济在城市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智慧城市首先是富有创造力的城市,民营经济是最富创造力的经济,没有民营经济的繁荣就没有智慧经济的繁荣。

为了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成功,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同样十分重要,政府要向公众及时公布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进展,向公众说明建设中碰到的问题,接受公众的批评与询问,有效的社会监督是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

(原标题:政府在智慧城市长远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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