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究竟谁来作为整合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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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进入下半场,流量红利及市场优势逐渐减少,平台化和内容化竞争愈发激烈。面对这样的局势,移动互联网不得不进行产业链整合,但究竟谁最适合作整合的主体,大家都各持一词,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

随着移动互联网进入下半场,流量红利及市场优势逐渐减少,平台化和内容化竞争愈发激烈。面对这样的局势,移动互联网不得不进行产业链整合,但究竟谁最适合作整合的主体,大家都各持一词,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支持由运营商作为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条整合的主体。充分利用电信运营商“天然”的主导地位,充分利用其在网络资源、业务能力以及庞大的用户群的天然优势,建立完善的移动互联网一体化服务,融合智能终端和内容应用服务,在提供网络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各企业合作,建立一个竞争、融合、可信的产业生态环境。

以开源开放的发展模式,以乘数效应撬动产业发展,建立包括终端制造、终端设计、终端芯片、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内核、基础中间件、应用框架/UIAPI、移动网络、应用服务等在内的一体化的产业生态系统。

观点二:由平台企业来作为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整合主体,凭借平台企业在互联网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创新意识,依据互联网积累起来的庞大的黏性客户资源,以及平台上现有的创新的软件内容、服务模式,来进行产业链的系统整合,构建产业生态系统。

这两种观点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产业链整合方面,达成了几点共识:一是移动互联网的产业链整合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二是移动互联网整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包括终端制造、设计、芯片、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内核、基础中间件、应用框架、网络以及应用服务在内一体化移动互联网产业生态系统;三是整合的主体需要有先期占有足够的网民资源和实力。

二者的分歧在于,究竟是由运营商还是平台企业来整合的问题。首先平台化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领域竞争的工具和手段。这里所讲的平台企业,主要指的是互联网领域大型平台企业。一个完善的产业生态系统需要建立一套公正、公平、创新型的秩序和制度来维持。笔者认为,在业务层面需要把握的是基于产业链各环节的分工合作关系,而不是内耗性的竞争。一方面,从电信运营商的角度,在国家没有取消其在基础电信垄断地位之前,做好“裁判员”的角色,即提供基础的电信服务和执行国家赋予的产业内部的监管职能,更好地与国际对接,拿到的是国家赋予的垄断企业的正常利润。对其业务范围要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平台企业做好基础的集成和业务服务工作,做好业务创新的服务工作,鼓励平台上的各种软件和应用型的创新。

(原标题:移动互联网面临的迫切任务,谁能作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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