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互联网不同于传统行业 垄断行为认定遇到挑战

凤凰网财经
李梦淙
2018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由国务院与反垄断委员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本届论坛荟聚来自全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的竞争机构代表、法官、学者、企业和律师,将和您...

2018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由国务院与反垄断委员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本届论坛荟聚来自全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的竞争机构代表、法官、学者、企业和律师,将和您一起回顾《反垄断法》十周年的点点滴滴,并展望中国竞争政策的未来。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王先林对凤凰网财经表示,数字经济具有不同于传统经济的一些特点,例如快捷性、高渗透性、自我膨胀性、边际效益递增性、外部经济性、可持续性、直接性等。这些特点及其带来的企业行为的变化对垄断行为的认定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与影响。例如,数字化技术的基础经济学决定了免费模式在数字世界比在模拟世界中更容易大行其道,免费越来越成为一种有效的商业模式。在实体经济中判断企业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价格是一个重要指标。但是,互联网等企业提供的信息类产品大多数免费,单方面价格的意义无从体现。

同时,在涉及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诉讼中,企业往往也以产品是免费提供作为自身辩护的理由。这使得反垄断执法的经济学基础可能需要重新建立一些模型或者寻求新的指数来分析垄断行为。

又如,传统反垄断政策关注的价格歧视、捆绑、掠夺定价、并购等这些在传统经济中具有相当市场力量的企业才可实施的策略,在互联网经济中却愈发成为企业生存的方式之一,是大部分企业要生存下来的必需手段。

王先林认为,虽然既有的反垄断法分析框架在数字经济时代并没有完全过时,仍然可以适用,但需要针对这些行业的新特点做出必要的调整。由于这些行业发展迅速,各自创新不断涌现,在对一些问题没有完全认识清楚的情况下,反垄断执法宜秉持谦抑、审慎的原则。同时,规范、严谨、科学的经济学分析和法律论证非常必要。例如,对数据集中的并购审查,不仅要看到数据集中带来的市场力量的加强,也要看到数据集中对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和提高动态效率的作用,结合个案分析权衡是否准予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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