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的信息安全加把“保险锁”

搜狐号
佚名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音响、智能监控等设备迅速崛起且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在家庭生活中,当人们逐渐将这些IT设备当家电一样使用时,隐私安全问题就随之而来了。众所周知,亚马逊、谷歌、苹果的智能...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音响、智能监控等设备迅速崛起且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在家庭生活中,当人们逐渐将这些IT设备当家电一样使用时,隐私安全问题就随之而来了。众所周知,亚马逊、谷歌、苹果的智能音响就曾被曝出涉及隐私安全问题。

有这样的想法源自于互联网上的一则新闻,大意是说一位老人家的手机在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下被扣费——老人家肯定是不大懂得手机、移动互联网……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误点击了链接、回复了不该回复的短信都有可能导致自己的信息、甚至是财产遭受攻击。在目前还没有可以大范围进行信息安全培训且无法保“包学包会”的前提条件下,相关“保险产品”的出台也许是一种“必要的”可能性。

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是“受限”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允许用户购买保险产品,也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所以,如果有面向个人端的“信息保险产品”推出的话,那么也必然会有相应的适用条件来配合。

比如,除了手机内置的应用商店,用户无法从其它环境下载东西到手机当中,这样的一个先决条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处于移动互联网条件下的用户不会误装“恶意应用”。同时,这个系统内置的“应用商店”会成为“保险提供商”的“赢利点”——当使用这个应用商店的用户达到一个数量级时,应用提供商必须要付费才能入驻应用商店——就像现在很多应用商店的赢利模式一样。

当然,基于安全的部分,需要由技术机构、部门来解决,而作为保险机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关于责任的界定。比如,这次信息泄露事件出现的原因到底是因为手机用户个人的使用、管理不当,还是用户没有丝毫责任的“意外”。这也就要求在推出理赔条款之前,保险机构先要制定关于用户应用方面的“规则”。像上面所说的“应用商店”就很有可能是规则所包含的方面之一。

综合各个方面,最适合推出“个人信息保险业务”的机构,应当是由互联网运营商、手机厂家、信息安全机构、保险机构联合组成的。其中,运营商和手机厂商可以保证最底层的权限和信息安全监控,而信息安全机构负责技术层面的额防护工作,保险机构则负责金融与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工作。

目前的个人信息安全已经不止是信息领域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个人信息已经完全可以和财产挂钩,从完善服务的角度来看,个人信息保险也是完善“财险”的必要步骤之一,并且,面对尚属空白的市场,谁先动手,谁赢的机会就一定会大一些。

从赢利模式来分析,最简单的模型可以告诉我们,运营商和手机厂商可以联合赚卖硬件以及应用商店方面的钱;信息安全机构可以赚安全监督、保障以及保险理赔取证等相关服务的钱;保险机构当然还是赚自己本专业的钱,大家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利益分配也不会有模糊混淆的地方。

其实市场就是这样,机会永远有,就看你有没有去抓机会的想法和勇气!

(原标题:要不要给你的信息安全买一份保险?)

THEEND

最新评论(评论仅代表用户观点)

更多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