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频繁找上门,共享单车招谁惹谁了?

信息化观察网
雷孝
估计现在在不少人的心中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倒霉的代名词,7月下旬的高温天倒霉催的共享单车麻烦不断,似这灼人的烈日,共享单车内心是崩溃的。先是有6岁女孩骑共享单车撞车出事故,再有11岁男孩使用共享单车遇车祸死亡...

估计现在在不少人的心中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倒霉的代名词,7月下旬的高温天倒霉催的共享单车麻烦不断,似这灼人的烈日,共享单车内心是崩溃的。先是有6岁女孩骑共享单车撞车出事故,再有11岁男孩使用共享单车遇车祸死亡家长索赔巨额赔偿,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男子骑共享单车屁股被烫伤,也开始了索赔模式,共享单车乘风远航还未走远,就惹上了一大堆麻烦。

共享单车生存现状

陷入索赔泥潭中的共享单车与我们想象中的似乎不太一样,它本该是解决我们出行难题的好帮手,它本该是帮助我们践行绿色出行的环保大使,它本该是伴我们出游踏青的代步工具,然而它现在却成为了受众索赔的对象。

矛盾不断升级

不是受众非要抓着共享单车不放,有些交通意外大家都不想它发生。我们不难发现,多起因共享单车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骑车人多是未满12周岁的儿童,因此家长在事故索赔问题上就很难有充足的理由向事故的第三方共享单车提出索赔要求,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这会造成对事故主要责任人核定存在诸多分歧。家长认为共享单车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为其在车锁的设计上存在漏洞,不然孩子根本没办法骑走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方面则表示,共享单车是面向市场的,孩子误骑共享单车跟家长看护不利有关,双方相互扯皮事件处于胶着状态。

存在即价值

发生交通意外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我们同情孩子和家长的遭遇,更理解共享单车这种新事物在发展初期的艰难,家长想为孩子讨回公道,共享单车方面则表示自己不是事故的主要过错方,认为家长与其抓着共享单车方面不放,还不如去跟肇事司机理论。其实要我说这种事情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院怎么判都难逃审判不公的质疑,与其双方在这相互扯皮就赔偿款高低撕扯不断,还不如思考该如何让悲剧不再发生。如果人人都以为事故发生都是别人的错,只需要追究别人的责任,那每个人所犯的错只会再次发生,悲剧和事故也只能一遍遍重演。有人说事情没摊在你身上,你倒说得轻巧,但人们无法反驳的一个铁的事实,你我都是共享单车的用户,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共享单车给我们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当事故发生后我们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认为共享单车的出现才是造成悲剧的根源,那这样的话别说共享单车,任何交通工具都没有存在的价值。不知是共享单车命数不好,还是跟人有仇,自打共享单车出现在中国市场上以来,就没遇到过一件顺心的事。不仅要应对同行之间的相互倾轧,还要经受遭毁烧、被丢河中的悲惨命运,说到这我都有点忍不住同情共享单车了。任何新业态、新模式,都应该有基本的规则与边界意识,这不仅是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其与这个社会其他公共机构完美对接的生命线。共享单车在发展初期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我们不能把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强加到新事物上,要给予新事物摸爬滚打的成长空间,让共享单车继续服务民众生活,消除安全隐患,积极主动作为,践行城市“守夜人”职责,我们需要更好的公共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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